铺面用易燃材料装修
被消防部门查封
南国都市报热线966123讯(记者谭琦通讯员李海英)6月19日,保亭公安消防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对位于保亭县城沿河北路北侧东往西方向一间铺面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场所违反消防技术标准,二楼墙壁采用可燃材料装修,存在安全隐患。
针对该场所存在采用易燃材料装修等隐患,保亭消防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决定予以临时查封。查封后,该场所负责人表示:将深刻吸取此次教训,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并在查封期限内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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