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6月21日消息(记者 林师堂)6月 20日,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组成7人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李某状、李某苗等38名被告人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一案。
保亭法院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庭审方案,多次函请相关单位落实异地羁押被告人转羁押、依职权申请指定辩护人、协调辩护人会见被告人、部分被告人远程视频开庭设备调配、庭审期间维稳安保等问题;于3月21日组织各辩护人召开庭前会议解决程序性事项,牵头组建辩护人微信群,方便帮助解决辩护人遇到的问题;提前做好庭审准备,制作庭审提纲、制定庭审保障方案等。
公诉机关指控,20世纪90年代,被告人李某状、李某苗共同开设赌场非法积累了财富,在海南省澄迈县金江地区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2008年后,李某状为牟取经济利益,纠集李某苗等人,长期在澄迈县从事非法采矿、非法倒卖、转让土地使用权、敲诈勒索等犯罪,形成以李某状为首要分子,李某杭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李某苗跟随李某状开设赌场、通过寻衅滋事等手段取得砖厂经营权,积累了大量财富,为获取更多不法利益,长期在澄迈县从事开设赌场、非法放贷和讨债活动,形成以李某苗为首要分子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两个恶势力犯罪集团长期在澄迈县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澄迈县社会秩序、红砖产业的生产秩序及周边群众的生产、生活秩序,在当地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李某状、李某苗分别组织、指挥他人在澄迈县地区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横行乡里、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涉嫌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催收非法债务罪、敲诈勒索罪、开设赌场罪、容留他人吸毒罪、非法采矿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等违法犯罪行为,严重扰乱了澄迈地区正常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应分别认定为恶势力犯罪集团。李某状、李某苗是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因该案涉案人数众多、案情重大复杂、涉案财产较多,整个庭审活动预计持续数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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